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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庄浪梯田首次列为省级文物进行保护

发布时间:2011-12-29 15:01:17
甘肃将庄浪梯田首次列为省级文物进行保护 甘肃省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确定的庄浪梯田等新品类文化遗产首次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
[导读]甘肃省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确定的庄浪梯田等新品类文化遗产首次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

记者28日从甘肃省文物局了解到,与庄浪梯田一同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还有兰州水厂、白银露天矿旧址、玉门油田老一井、引大入秦工程、康县茶马古道、兰州水车等,共15处。其中既有近现代以来的工业遗产,又有农业文化遗产和文化线路遗产,以保存完好的实物和遗迹见证了甘肃多个领域的发展和变迁。

庄浪梯田修建于上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为了增加粮食生产和改造自然环境,40万庄浪人艰苦奋战了30多个春秋,在荒山和坡地上建设和改造出百万亩水平梯田,被称为“中国梯田化模范县”。

除庄浪梯田等15处新品类文化遗产外,此次甘肃省还将64处古遗址、6处古墓葬、29处古建筑、2处石窟寺及石刻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甘肃省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文物保**》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原标题:甘肃将庄浪梯田首次列为省级文物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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